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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

项目部党群工作协理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新闻来源:浏览次数:日期:2016-07-28

一、目的和意义

随着企业生产规模的发展,外协队伍已经成为完成工程项目建设任务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对外协队伍的管控水平,直接关系到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工期、效益,影响企业的和谐稳定和信誉形象。向外协队伍委派党群工作协理员,是加强外协队伍管理、提升工程项目管控水平的重要举措,是推动项目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向外协队伍延伸的有益探索,是在广大农民工中落实“五同”和“五自”管理的有效途径,是全局实现保安全、保稳定、促管理、促和谐的迫切需要。全局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项目部党的建设,充分发挥项目党组织作用,认真落实党群工作协理员制度,指导工程项目部全面推进党群工作协理员工作,提高全局工程项目管理和外协队伍管理水平,为推进企业稳健优质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二、工作定位

党群工作协理员,是为了增进和加强工程项目部与外协队伍之间的沟通交流,协调和解决外协队伍在生活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宣传和监督外协队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管理制度和管理规定的贯彻落实,指导和帮助外协队伍提高队伍建设和自我管理水平,在工程项目部领导班子中设置的党群工作岗位,是项目党组织书记的重要助手。

三、岗位设置、人员聘任和管理

(一)岗位设置:

1、全局所有工程项目部必须坚持有利于加强外协队伍管理,适应工作需要的原则,在项目部组建同时配备一名党群工作协理员,由人事干部部门在项目组建机构令中予以岗位明确。

2、已组建开工的项目部按本细则相关规定于年底前全部配备到位。

3、局直属项目经理部(指挥部)暂不设置党群工作协理员,由局指党工委负责本细则的监督贯彻落实和业务工作指导。

(二)人员聘任:

1、党群工作协理员原则上由项目部领导班子副职担任。对于工程量较大、工期较长、外协队伍员工较多且相对集中、工作环境复杂、安全质量隐患较多、风险较大的项目,需要配备专职管理人员的,由项目部党组织向本单位党委申请配备。

2、各单位可根据项目工期、项目工程量大小以及外协队伍驻地分布等实际情况,按照“在项目部配备一名协理员,在项目作业队(班组)委派一名‘党员代表’,在外协队伍安排一名联络员”的工作思路,合理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明确职责,科学分工,确保工作范围无死角、无遗漏、全覆盖,形成“队伍有人管,事事有人抓”工作局面,建立科学高效的层级管控工作体系。

3、在项目作业队(班组)委派的“党员代表”一般考虑和外协队伍工作关联较多、比较优秀的人员担任。人选可由项目党组织任命或基层单位推荐产生。

4、在外协队伍中安排的一名联络员,要优先考虑安排农民工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或优秀外协队伍员工。人选可由外协队伍推荐或组织农民工进行选举产生。

(三)岗位管理:

1、按照领导干部管理权限,党群工作协理员一般由局属各单位党委在项目党组织推荐人选的基础上,进行考察聘任,公司党委签发聘任令。

2、各单位人事干部部门负责党群工作协理员的岗位编制、人员聘任。党委组织部门牵头,工会、团委、劳务管理等部门负责工作考评、检查督促和日常工作业务指导。

3、各工程项目部党组织负责党群工作协理员日常工作领导。

(四)本着发挥作用、统一管理、精干高效的工作原则,各单位工会、共青团组织可结合工作需要,赋予党群工作协理员相关职责和工作内容,不再另行开展相关委派工作。

四、任职条件、工作职责和履职权利

(一)党群工作协理员的任职条件:

1、应为中共正式党员,一般应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

2、熟悉党的基本理论、政策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

3、忠诚企业,诚实守信,务实肯干,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4、在施工一线工作经历两年以上,熟悉现场管理,不怕困难,敢于担当,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5、清正廉洁,作风民主,群众基础较好。

(二)主要工作职责:

1、开展宣传教育。结合项目实际,针对外协队伍特点,及时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业务培训和宣传教育活动。指导和帮助外协队伍开展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企业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工程项目建设任务、项目管理、安全质量、生产技术等方面的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

2、参与队伍管理。协助项目部加强对外协队伍施工生产组织、安全质量管理,协调做好外协队伍与项目部各职能部门的管理对接,帮助解决施工生产中的困难和问题,督促落实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文明施工保障措施,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提高外协队伍施工生产管理水平。

3、组织开展活动。指导外协队伍参与项目党建和工会、共青团工作。协助项目党组织做好农民工党支部的建立和活动开展工作,加强与农民工党员的联系,做好农民工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协调外协队伍参加项目部开展的各类党建主题实践活动、劳动竞赛、项目文化建设和“三工”建设等,促进外协队伍“五同”和“五自”管理。

4、做好思想工作。加强与外协队伍的交流和沟通,及时掌握外协队伍员工的思想动态、生产生活和工作情况,做好外协队伍员工的解疑释惑和思想疏导工作,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妥善协调处理外协队伍及员工与项目部的各类纠纷和矛盾。

5、监督廉洁从业。在外协队伍中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教育,了解项目部工作人员与外协队伍交往中廉洁从业情况,监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及时向项目部党组织反映有关情况。

6、及时报告反馈。按期排查外协队伍中不稳定因素和苗头,及时向项目部党组织作出预警报告。在外协队伍发生突发事件时,积极主动协助项目部做好维护稳定工作,确保事态不升级、不激化、不扩大。

(三)工作要求:

党群工作协理员在工作中要重点发挥好“六大员”职能,即规章制度的宣传员、安全质量的联络员、内外关系的协调员、思想工作的疏导员、党风廉政的监督员、突发事件的预警员。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1、党群工作协理员每周要参加一次外协队伍早点名,开展一次班前讲话,巡查一次施工工地,走访一次外协队伍员工食堂和宿舍。利用项目生产交班会、月度协调会议等形式,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外协队伍负责人进行座谈,听取外协队伍负责人的意见和建议,共同协商解决在施工管理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2、根据项目工期进度安排以及需要,利用工地党校和农民工夜校宣传阵地,党群工作协理员要协调、指导和督促外协队伍,每月至少要组织开展一次业务技能知识培训和政策法规知识学习活动。

3、党群工作协理员每月向项目党组织书记集中汇报一次工作,总结经验,梳理问题,提出工作建议,由项目党组织书记对协理员的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日常监督检查。

4、党群工作协理员每个季度要对委派的“党员代表”和外协队伍联络员进行一次工作检查,督促落实相关工作,收集问题和意见建议,共同分析原因和研究解决实际问题。

5、根据项目党、工、团组织安排,党群工作协理员要及时组织和协调外协队伍员工,积极参加项目部开展的党群活动。每半年至少要配合项目部组织开展一次相对集中、寓教于乐,受农民工欢迎的文体活动。

(四)履职权利:

为保证党群工作协理员更好地履职尽责,充分发挥好“六大员”作用,党群工作协理员在日常管理工作中有以下权利:

1、参会权。项目部召开的涉及项目管理和外协队伍管理内容的有关会议,党群工作协理员必须参加或列席。

2、建议权。党群工作协理员对项目部外协队伍的选择使用、评比表彰、考核奖惩有建议权。

3、临时处罚权。党群工作协理员发现外协队伍或员工有重大违反项目规定的行为有临时处罚权,包括暂停违规施工或对故意损坏项目部生活设施、打架纠纷等行为进行处罚。处罚范围和标准由项目部制定并授权。

4、监督权。党群工作协理员发现项目或外协队伍有重大违反党风廉政规定的行为,除向项目部党组织反映外,可直接向公司或上一级纪检监察部门汇报。

5、协调权。党群工作协理员在项目部管理部门之间有工作协调建议权,协调范围针对外协队伍在施工生产过程中提出的生产物资设备采购、周转、调拨以及资金拨付、工资监督发放等。协调方式由党群工作协理员带领需要解决问题的外协队伍,和项目部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沟通对接,并与项目分管领导进行沟通联系。

五、工作制度和保障机制

(一)建立六项工作制度:

1、公示公开制度。项目部要在劳务合同中对于党群工作协理员工作进行明确,队伍进场时要及时与外协队伍负责人进行沟通对接,明确责任人,讲明工作要求,为党群工作协理员开展工作创造条件。要在项目施工现场和外协队伍生活驻地张贴“党群工作协理员联系牌”,将党群工作协理员姓名、照片、联系电话及主要职责进行公开公示。并制作“党群工作协理员联系卡”,发放到外协队伍手中。

2、巡查走访制度。通过与外协队伍负责人沟通,参加外协队伍点名、组织外协队伍员工座谈、巡查走访等方式,加强日常沟通交流,了解外协队伍员工所思所想,协调解决外协队伍在生活生产方面遇到的实际困难。

3、实名管理制度。党群工作协理员要主动了解和掌握外协队伍员工的生活状况、技术特长、思想动态、工作意愿、进场退场等具体情况,建立外协队伍员工实名管理台账,为开展工作创造便利条件。

4、工作写实制度。要通过《党群工作协理员工作手册》的形式,及时将党群工作协理员开展工作的情况全面、如实、负责地进行写实记录,及时研究和总结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党群工作协理员工作手册》由局党委组织部统一制定印发。

5、分析排查制度。党群工作协理员要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和外协队伍工作生活场所,注意了解和掌握外协队伍员工思想动态,积极主动排查和防范项目安全质量隐患,分析梳理不稳定因素和突发事件苗头,协助制定应急预案,及时报告有关情况。

6、情况通报制度。在项目生产交班会、月度协调会、组织生活会、领导班子等会议上,党群工作协理员要通报工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工作建议。

(二)各单位要结合项目管理和外协队伍管理的实际,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努力形成有利于发挥党群工作协理员作用,促进外协队伍加强管理,建立完善有特色、起作用、见实效的工作保障机制。

1、加强岗前培训和工作培训,不断提高党群工作协理员履职能力。各单位要将党群工作协理员培训纳入培训规划,通过岗前培训、工作交底、集中办班、定期轮训、专题辅导等形式,提升党群工作协理员的业务水平,建设一支管理能力强、工作水平高,符合企业实际需要的专业人才管理队伍。

2、积极开展日常工作交流,进一步提升项目管理和外协队伍管理水平。各单位要加强党群工作协理员工作交流,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选树典型,宣传推广,通过情况通报、工作互检、座谈交流、经验介绍等多种方式,推动党群工作协理之间加强联系,交流经验,促进工作。

3、建立完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党群工作协理员积极性。各级党组织要将优秀党群工作协理员纳入年度评比表彰范围,定期予以专项表彰和奖励,并积极做好典型人物和优秀事迹的宣传教育工作。各单位要建立专项的评先表彰办法,把党群协理员工作开展情况和成效作为考核该党员的重要内容。同时,对党群工作协理员以及委派的“党员代表”在工作中要给予岗位津贴,为其开展工作提高积极性。岗位津贴按月发放,支付标准不能低于300元/月,具体实施办法由各单位自行制定。

六、考核和奖惩

(一)定期考核评价:

1、各单位党委、项目党组织负责人要不定期深入到外协队伍中了解党群工作协理员履职情况,听取外协队伍负责人和骨干员工的意见。

2、考核方式可采取个人述职、组织考核、群众评议等方式,每年对党群工作协理员履职情况和作用发挥情况进行一次集中考核。考核工作可结合公司党务工作大检查一并进行。

3、本细则附《党群工作协理员考核表》,总分为100分,80分及以上为优秀,70~79分为称职,60~69分为基本称职,60分以下为不称职。各单位可参照考核表中的考核内容,结合公司和项目实际,修改制定并实施。

4、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评先评优、后备干部培养和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参考。

(二)责任追究和处罚:

党群工作协理员在工作中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按本细则规定予以责任追究和处罚。

1、工程项目部在外协队伍劳务管理、安全质量方面发生重大问题,以及发生外协队伍群体上访、恶意讨薪等事件,给企业带来重大损失和社会负面影响的,视情节轻重承担相应责任,并予以责任追究。

2、对在工作过程中,违反公司制度规定,情节较轻的,由公司党委进行诫勉谈话。

3、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不能履行职责,项目部和外协队伍员工反映较大的,由公司党委进行诫勉谈话或解除聘任。

信息录入:党群工作部一、目的和意义

随着企业生产规模的发展,外协队伍已经成为完成工程项目建设任务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对外协队伍的管控水平,直接关系到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工期、效益,影响企业的和谐稳定和信誉形象。向外协队伍委派党群工作协理员,是加强外协队伍管理、提升工程项目管控水平的重要举措,是推动项目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向外协队伍延伸的有益探索,是在广大农民工中落实“五同”和“五自”管理的有效途径,是全局实现保安全、保稳定、促管理、促和谐的迫切需要。全局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项目部党的建设,充分发挥项目党组织作用,认真落实党群工作协理员制度,指导工程项目部全面推进党群工作协理员工作,提高全局工程项目管理和外协队伍管理水平,为推进企业稳健优质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二、工作定位

党群工作协理员,是为了增进和加强工程项目部与外协队伍之间的沟通交流,协调和解决外协队伍在生活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宣传和监督外协队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管理制度和管理规定的贯彻落实,指导和帮助外协队伍提高队伍建设和自我管理水平,在工程项目部领导班子中设置的党群工作岗位,是项目党组织书记的重要助手。

三、岗位设置、人员聘任和管理

(一)岗位设置:

1、全局所有工程项目部必须坚持有利于加强外协队伍管理,适应工作需要的原则,在项目部组建同时配备一名党群工作协理员,由人事干部部门在项目组建机构令中予以岗位明确。

2、已组建开工的项目部按本细则相关规定于年底前全部配备到位。

3、局直属项目经理部(指挥部)暂不设置党群工作协理员,由局指党工委负责本细则的监督贯彻落实和业务工作指导。

(二)人员聘任:

1、党群工作协理员原则上由项目部领导班子副职担任。对于工程量较大、工期较长、外协队伍员工较多且相对集中、工作环境复杂、安全质量隐患较多、风险较大的项目,需要配备专职管理人员的,由项目部党组织向本单位党委申请配备。

2、各单位可根据项目工期、项目工程量大小以及外协队伍驻地分布等实际情况,按照“在项目部配备一名协理员,在项目作业队(班组)委派一名‘党员代表’,在外协队伍安排一名联络员”的工作思路,合理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明确职责,科学分工,确保工作范围无死角、无遗漏、全覆盖,形成“队伍有人管,事事有人抓”工作局面,建立科学高效的层级管控工作体系。

3、在项目作业队(班组)委派的“党员代表”一般考虑和外协队伍工作关联较多、比较优秀的人员担任。人选可由项目党组织任命或基层单位推荐产生。

4、在外协队伍中安排的一名联络员,要优先考虑安排农民工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或优秀外协队伍员工。人选可由外协队伍推荐或组织农民工进行选举产生。

(三)岗位管理:

1、按照领导干部管理权限,党群工作协理员一般由局属各单位党委在项目党组织推荐人选的基础上,进行考察聘任,公司党委签发聘任令。

2、各单位人事干部部门负责党群工作协理员的岗位编制、人员聘任。党委组织部门牵头,工会、团委、劳务管理等部门负责工作考评、检查督促和日常工作业务指导。

3、各工程项目部党组织负责党群工作协理员日常工作领导。

(四)本着发挥作用、统一管理、精干高效的工作原则,各单位工会、共青团组织可结合工作需要,赋予党群工作协理员相关职责和工作内容,不再另行开展相关委派工作。

四、任职条件、工作职责和履职权利

(一)党群工作协理员的任职条件:

1、应为中共正式党员,一般应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

2、熟悉党的基本理论、政策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

3、忠诚企业,诚实守信,务实肯干,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4、在施工一线工作经历两年以上,熟悉现场管理,不怕困难,敢于担当,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5、清正廉洁,作风民主,群众基础较好。

(二)主要工作职责:

1、开展宣传教育。结合项目实际,针对外协队伍特点,及时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业务培训和宣传教育活动。指导和帮助外协队伍开展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企业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工程项目建设任务、项目管理、安全质量、生产技术等方面的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

2、参与队伍管理。协助项目部加强对外协队伍施工生产组织、安全质量管理,协调做好外协队伍与项目部各职能部门的管理对接,帮助解决施工生产中的困难和问题,督促落实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文明施工保障措施,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提高外协队伍施工生产管理水平。

3、组织开展活动。指导外协队伍参与项目党建和工会、共青团工作。协助项目党组织做好农民工党支部的建立和活动开展工作,加强与农民工党员的联系,做好农民工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协调外协队伍参加项目部开展的各类党建主题实践活动、劳动竞赛、项目文化建设和“三工”建设等,促进外协队伍“五同”和“五自”管理。

4、做好思想工作。加强与外协队伍的交流和沟通,及时掌握外协队伍员工的思想动态、生产生活和工作情况,做好外协队伍员工的解疑释惑和思想疏导工作,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妥善协调处理外协队伍及员工与项目部的各类纠纷和矛盾。

5、监督廉洁从业。在外协队伍中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教育,了解项目部工作人员与外协队伍交往中廉洁从业情况,监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及时向项目部党组织反映有关情况。

6、及时报告反馈。按期排查外协队伍中不稳定因素和苗头,及时向项目部党组织作出预警报告。在外协队伍发生突发事件时,积极主动协助项目部做好维护稳定工作,确保事态不升级、不激化、不扩大。

(三)工作要求:

党群工作协理员在工作中要重点发挥好“六大员”职能,即规章制度的宣传员、安全质量的联络员、内外关系的协调员、思想工作的疏导员、党风廉政的监督员、突发事件的预警员。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1、党群工作协理员每周要参加一次外协队伍早点名,开展一次班前讲话,巡查一次施工工地,走访一次外协队伍员工食堂和宿舍。利用项目生产交班会、月度协调会议等形式,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外协队伍负责人进行座谈,听取外协队伍负责人的意见和建议,共同协商解决在施工管理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2、根据项目工期进度安排以及需要,利用工地党校和农民工夜校宣传阵地,党群工作协理员要协调、指导和督促外协队伍,每月至少要组织开展一次业务技能知识培训和政策法规知识学习活动。

3、党群工作协理员每月向项目党组织书记集中汇报一次工作,总结经验,梳理问题,提出工作建议,由项目党组织书记对协理员的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日常监督检查。

4、党群工作协理员每个季度要对委派的“党员代表”和外协队伍联络员进行一次工作检查,督促落实相关工作,收集问题和意见建议,共同分析原因和研究解决实际问题。

5、根据项目党、工、团组织安排,党群工作协理员要及时组织和协调外协队伍员工,积极参加项目部开展的党群活动。每半年至少要配合项目部组织开展一次相对集中、寓教于乐,受农民工欢迎的文体活动。

(四)履职权利:

为保证党群工作协理员更好地履职尽责,充分发挥好“六大员”作用,党群工作协理员在日常管理工作中有以下权利:

1、参会权。项目部召开的涉及项目管理和外协队伍管理内容的有关会议,党群工作协理员必须参加或列席。

2、建议权。党群工作协理员对项目部外协队伍的选择使用、评比表彰、考核奖惩有建议权。

3、临时处罚权。党群工作协理员发现外协队伍或员工有重大违反项目规定的行为有临时处罚权,包括暂停违规施工或对故意损坏项目部生活设施、打架纠纷等行为进行处罚。处罚范围和标准由项目部制定并授权。

4、监督权。党群工作协理员发现项目或外协队伍有重大违反党风廉政规定的行为,除向项目部党组织反映外,可直接向公司或上一级纪检监察部门汇报。

5、协调权。党群工作协理员在项目部管理部门之间有工作协调建议权,协调范围针对外协队伍在施工生产过程中提出的生产物资设备采购、周转、调拨以及资金拨付、工资监督发放等。协调方式由党群工作协理员带领需要解决问题的外协队伍,和项目部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沟通对接,并与项目分管领导进行沟通联系。

五、工作制度和保障机制

(一)建立六项工作制度:

1、公示公开制度。项目部要在劳务合同中对于党群工作协理员工作进行明确,队伍进场时要及时与外协队伍负责人进行沟通对接,明确责任人,讲明工作要求,为党群工作协理员开展工作创造条件。要在项目施工现场和外协队伍生活驻地张贴“党群工作协理员联系牌”,将党群工作协理员姓名、照片、联系电话及主要职责进行公开公示。并制作“党群工作协理员联系卡”,发放到外协队伍手中。

2、巡查走访制度。通过与外协队伍负责人沟通,参加外协队伍点名、组织外协队伍员工座谈、巡查走访等方式,加强日常沟通交流,了解外协队伍员工所思所想,协调解决外协队伍在生活生产方面遇到的实际困难。

3、实名管理制度。党群工作协理员要主动了解和掌握外协队伍员工的生活状况、技术特长、思想动态、工作意愿、进场退场等具体情况,建立外协队伍员工实名管理台账,为开展工作创造便利条件。

4、工作写实制度。要通过《党群工作协理员工作手册》的形式,及时将党群工作协理员开展工作的情况全面、如实、负责地进行写实记录,及时研究和总结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党群工作协理员工作手册》由局党委组织部统一制定印发。

5、分析排查制度。党群工作协理员要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和外协队伍工作生活场所,注意了解和掌握外协队伍员工思想动态,积极主动排查和防范项目安全质量隐患,分析梳理不稳定因素和突发事件苗头,协助制定应急预案,及时报告有关情况。

6、情况通报制度。在项目生产交班会、月度协调会、组织生活会、领导班子等会议上,党群工作协理员要通报工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工作建议。

(二)各单位要结合项目管理和外协队伍管理的实际,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努力形成有利于发挥党群工作协理员作用,促进外协队伍加强管理,建立完善有特色、起作用、见实效的工作保障机制。

1、加强岗前培训和工作培训,不断提高党群工作协理员履职能力。各单位要将党群工作协理员培训纳入培训规划,通过岗前培训、工作交底、集中办班、定期轮训、专题辅导等形式,提升党群工作协理员的业务水平,建设一支管理能力强、工作水平高,符合企业实际需要的专业人才管理队伍。

2、积极开展日常工作交流,进一步提升项目管理和外协队伍管理水平。各单位要加强党群工作协理员工作交流,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选树典型,宣传推广,通过情况通报、工作互检、座谈交流、经验介绍等多种方式,推动党群工作协理之间加强联系,交流经验,促进工作。

3、建立完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党群工作协理员积极性。各级党组织要将优秀党群工作协理员纳入年度评比表彰范围,定期予以专项表彰和奖励,并积极做好典型人物和优秀事迹的宣传教育工作。各单位要建立专项的评先表彰办法,把党群协理员工作开展情况和成效作为考核该党员的重要内容。同时,对党群工作协理员以及委派的“党员代表”在工作中要给予岗位津贴,为其开展工作提高积极性。岗位津贴按月发放,支付标准不能低于300元/月,具体实施办法由各单位自行制定。

六、考核和奖惩

(一)定期考核评价:

1、各单位党委、项目党组织负责人要不定期深入到外协队伍中了解党群工作协理员履职情况,听取外协队伍负责人和骨干员工的意见。

2、考核方式可采取个人述职、组织考核、群众评议等方式,每年对党群工作协理员履职情况和作用发挥情况进行一次集中考核。考核工作可结合公司党务工作大检查一并进行。

3、本细则附《党群工作协理员考核表》,总分为100分,80分及以上为优秀,70~79分为称职,60~69分为基本称职,60分以下为不称职。各单位可参照考核表中的考核内容,结合公司和项目实际,修改制定并实施。

4、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评先评优、后备干部培养和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参考。

(二)责任追究和处罚:

党群工作协理员在工作中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按本细则规定予以责任追究和处罚。

1、工程项目部在外协队伍劳务管理、安全质量方面发生重大问题,以及发生外协队伍群体上访、恶意讨薪等事件,给企业带来重大损失和社会负面影响的,视情节轻重承担相应责任,并予以责任追究。

2、对在工作过程中,违反公司制度规定,情节较轻的,由公司党委进行诫勉谈话。

3、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不能履行职责,项目部和外协队伍员工反映较大的,由公司党委进行诫勉谈话或解除聘任。

信息录入:党群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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